使用模工是美术学院经常性的一项工作,是日常教学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,同时又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。因此,在使用模工是应做到:
一、要从利于教学和管理的角度出发,在尊重模工的基础上,建立模工信息库,便于教学使用和管理。
二、对模工要在使用前讲明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,使模工清楚使用方的有关要求,如作息时间、活动范围、安全要求、工作报酬等。
三、责任与义务
模工应做到:
1、遵纪守法,执行校方有关规定,有社会公德意识。
2、管理好个人的钱、财、物,注意交通安全。
3、听从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的要求和安排。(1)按要求着装、摆式;(2)完成额定课时量,未经教师同意,中途不得替换;(3)因特殊情况中途换人,要在上一堂课开课时,或课间提前讲明,如当课未到课,又没提前讲明理由,影响课程正常进行的,如在开初期,取消上一课的劳务费的二分之一。画全身像或半身像时没经教师允许私自改变装素、或画头像时私自改变发型,扣去当日模工费三分之一。或在教师的要求下加2学时。
4、安全使用和管理取暖用的电热器及夏季使用的风扇等。
5、模工要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。
6、模工按要求到课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课须提前向模工管理人员讲明,以保证师生课程正常进行。
7、初到美院做模特的人员,按要求填写好身份登记表。
四、使用方义务
1、尊重模工,珍惜模工劳动。
2、若有教学方面的要求,先与模工商量后再实施。
3、按工时付费。模工按要求完成工作量,使用方付给模工工时费。
五、工作时间与标准:
(一)模工每日工作时间(略)
(二)报酬标准(略)
六、教师填写课程教学用模工计划表(略)
七、模特与模特管理人员填写工作记事表(略)
八、不同班次教学用模特汇总表(略)
九、事项说明:
表一由教师填写;便于安排模特。进程中如有变化,教师应在该表相应的栏目注明。便于管理人员与模特结算。
表二由模特填写,便于同计划对照,若有变化,让上课教师在相应的栏目内注明并签字。
课程结束当日,教师及时与办公室模工管理人员沟通,并在另一份《模工劳务费领取表》上“任课教师签字”处签字,便于及时制作模特劳务费申报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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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25日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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