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术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
时间: 2005-10-31

一、计算机机房是为计算机教学服务的,各有关部门不得将机房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个人,不得用计算机干私活。

二、保持机房整洁、安静,室内严禁吃口香糖、吐痰、乱扔纸屑,严禁吸烟,严禁玩游戏,访问色情网站,闲杂人员严禁入内,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。

三、计算机机房内的设备,未经学院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个人不准搬出或挪作它用,非维修人员不准随意拆装室内设备,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老师,由管理人员处理。

四、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,使用的软盘、光盘要保证安全可靠,无病毒,不得更改COMS参数,不允许驻设计算机口令。

五、每次上机结束,学生要将使用的各种物品归回原位,清理室内杂物,经指导教师检查通过后,方可离开机房。

六、对违反相关制度者,要进行批评教育;如造成损失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赔偿。

美术学院

2005年10月

 

资料来源: 2005-10-31.77365